date:2022.04.11 time:15:20

2022年1月13日,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法院依債權人的申請決定對杭州興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預重整”,并通過“競聘+搖號”的方式指定了海浩律師事務所作為其預重整階段的臨時管理人。
經查,興倫公司資產負債等情況
相當復雜,具體表現在
一、資產方面
興倫公司核心資產是其開發的位于臨安區的“頤景御府”房地產項目,用地面積約74.3畝,規劃建造住宅542套約5.7萬平米。該項目工地已自2019年10月起全面停工。
二、負債方面
公司負債總金額高達10多億元,共有80余戶債權人(包括職工債權)。其負債結構主要為,一是興倫公司為其關聯企業提供抵押擔保,現該關聯企業已破產,導致公司承擔了3.6億余元的擔保損失;二是公司 “信托貸款”融資4億元,以“預付工程款”的名義轉給了總包方(同時也是興倫公司的關聯企業),現該總包方已喪失償債能力,導致公司負債本息5.6億余元。除此以外,公司還欠其他幾十戶債權人的各類債務。
三、其他方面
一是公司虧損或破產的原因,主要系其關聯企業挪用資金或其為關聯企業提供擔保,后續涉及向關聯企業追償的問題;二是公司股權結構,公司目前登記的股東為三家企業(比例分別為52%、43%和5%),但實際股權結構存在“股權代持”、“股權讓與擔?!焙汀肮蓹噘|押”等情形;三是根據對興倫公司資產負債的測算,公司的房地產項目資產評估價值僅3.9億余元,考慮到在變現處置過程中還將產生巨額稅費,因此如果直接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話,其資產凈值將不能全額覆蓋抵押、職工、欠稅等優先順位債權。對于近7個億的普通債權來說,將很可能得不到任何清償。
因此,管理人團隊認為,只有盡可能引進新投資人,將公司資產以可持續經營狀態整體轉讓,才能最大程度地實現資產價值最大化。在此情況下,管理人經過大量洽談協調,引進了一家意向投資人,并與其共同擬定了以“優先順位債權全額清償,普通債權15萬元以下部分全額清償,超出部分按5%比例清償”為核心內容的《預重整方案》。經廣泛征求意見,該方案截至4月2日已以“優先順位債權100%贊成,普通債權人數和金額贊成率均超過85%”的高比例獲得通過。
據此,管理人根據有關規定,向法院提交了認為“興倫公司具有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行性”的《預重整工作報告》,法院也于2022年4月1日最終正式受理了關于興倫公司的重整申請。前后歷時78天,海浩破產團隊圓滿完成了興倫公司的“預重整”工作。
下一步,海浩所將繼續擔任興倫公司的破產管理人,在進一步優化《預重整方案》的基礎上申請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草案》,并妥善解決好“應收款追收”、“出資人權益調整和股權變更”、“工程手續變更和項目復工續建”等一系列問題,確保興倫公司重整成功,為優化臨安區乃至杭州市的“營商環境”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