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組織《關于民商事執行案件的幾個問題》的業務學習
date:2017.03.14 time:19:00
2017年3月13日,正值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一周年之際,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于本所會議室組織了題為《關于民商事執行案件的幾個問題》的業務學習。本次業務學習由本所主任鄭劍鋒律師主講。
鄭劍鋒律師結合其在執行領域的豐富實務經驗,指出“執行難”主要有以下兩類:一是,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但法院沒有及時執行到位;二是,執行不能,被執行人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對于”執行難“,目前的主要解決路徑是:第一,執行信息化,解決”人難找“、”財產難找“、”財產難變現“的問題;第二,強力懲戒失信被執行人;第三,不斷強化規范化管理,將執行權關進制度之籠;第四,大力推行破產制度和“執破銜接”機制,消化大量確屬執行不能的“僵尸”案件。
鄭劍鋒律師認為,最高法院的以上思路和舉措已經或者必將落實為大量司法解釋和司法文件,應當及時掌握這些新知識;這些舉措的全面推行,也必將給律師業務帶來巨大機遇,應當千方百計抓住。
隨后,鄭劍鋒律師介紹了最近兩年內的十五個與執行有關的司法解釋和司法文件,并就若干重要條款作了具體闡述。本所律師們對上述司法解釋和司法文件也進行了熱烈討論。